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唸書的時候,我的論文寫的是跟失智症長者相關的議題,選擇做長者的論文,其實跟自己偏好有關。大部份的人願意花錢在孩子身上,可以理解,畢竟孩子是最單純的白紙,看著孩子像是看到希望,我們也希望孩子們可以有一個很好的未來。而花錢為長者們提升生活品質,對很多人來說,這並不是一件必要的事。在我的理解裡,長者們花了大半的生命在打拼,不管是為了家人、國家還是自己,這都足以讓我花些心思在他們身上。

 

剛回來台灣的時候,到了幾間安養中心,常常看到長者們盯著電視看,或者是開著電視在睡覺,當時沒有機會在機構為這些長者們服務,但心裡想著,如果這裡能有音樂治療師有多好。在澳洲的時候,我在一間養老院提供音樂治療課程,從早上到下午,整天都跟長者們在一起,一天中與長者們做的內容包含:早晨的音樂律動早操、臥床長者一對一的音樂治療課程、音樂治療團體課程、下午針對日落症候群做的音樂治療陪伴(到了傍晚時容易始打瞌睡但又似乎有紊亂行為等症)。其他剩餘的時間用來記錄長者們的變化,並且跟其他專業一起討論長者的需求。

 

音樂治療之所以能夠被採用,McClosky (1985) 指出「音樂在治療上有效是因為他是所有藝術裡最具社交性的,而且精確地反應出被心理疾患和高齡者徹底影響的生活社會面 (William B. Davis, Kate E. Gfeller & Michael H. Thaut, 2008)。」在這些需要人情味的陌生環境中,例如:安養中心、敬老村等等,音樂能夠消除隔閡、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互動,也讓長者們少一些緊張及焦慮 (Bright, 1972; Clair, 1996)。

 

透過音樂這樣媒材似乎會是一件有趣的事,記得曾經聽過人跟我說,老人家比較喜歡不需要或者是較少與治療師或同儕互動的活動,在我自己的經驗中,大多數的老人家其實還是喜歡與人互動,只是身旁有沒有人、願不願意罷了。研究也證明:長者對歌唱、演奏、跳舞、律動、作詞作曲和學習新東西都是感興趣的 (Brotons & Pickett-cooper, 1994; Clair 1996; William B. Davis, Kate E. Gfeller & Michael H. Thaut, 2008)

 

音樂治療能夠帶給長者們的益處不少,舉幾個簡單的目標:促進社會互動 (Bright, 1972; Clair, 1996; Johnson, 1990; Lord & Gardner, 1993)、提高自尊 (Bright, 1972; Clair, 1996); 增加生命回顧 (Johnson, 1990; Wylie, 1990)、減少精神錯亂 (Fitzgerald-Cloutier, Grone, 1993)、增進現實感 (Smith-Marchese, 1994)、幫助回憶訊息 (Sambandham & Schirm, 1995) 及降低焦躁不安 (Brotons & Pickett-Cooper, 1996)等等。

 

透過音樂治療師使用不同的音樂介入方式,幫助失智症高齡者們也能夠有有尊嚴的生活,提升生活品質,讓他們可以開心的度過在安養中心的日子應該是所有人都盼望的。

\廖珮岐註冊音樂治療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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